綠洲陽光點評組織應具有的條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掛號的各類所有制企業或作業法人,具有固定的作業場所和作業條件,固定資產不少于1000萬元,其間企業法人工商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
可以開展規劃、嚴重流域、跨省級行政區域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點評;可以獨立編制污染因子復雜或生態環境影響嚴重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陳述書;可以獨立完結建設項目的工程剖析、各環境要素和生態環境的現狀查詢與猜測點評以及環境保護措施的經濟技術論證;有才能剖析、審閱協作單位供給的技術陳述和監測數據;
具有20名以上環境影響點評專職技術人員,其間至少有10名掛號于該組織的環境影響點評工程師,其他人員應當獲得環境影響點評崗位證書。環境影響陳述書點評規模包含核工業類的,專職技術人員中還應當至少有3名注冊于該組織的核安全工程師;
裝備工程剖析、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生態、固體廢物、環境工程、規劃、環境經濟、工程概算等方面的技術人員;
綠洲陽光環評審批
準備相應申請材料向環保部門提交環評審批,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
1.建設單位申請報批項目環評文件的申請書
2. 按規定進行環評文件全本公開的說明材料(含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公開稿,建設項目是否涉及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事項的說明)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4.公眾參與說明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
1. 按規定進行環評文件全本公開的說明材料(含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公開稿,建設項目是否涉及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事項的說明)。
2.建設單位申請報批項目環評文件的申請書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環保部門提出整改意見,整改完成后獲得環評批復文件,進行項目公示。